員工工作守則
1、遵守國家的法律、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,堅持原則,嚴守公司商業秘密和技術機密,維護公司利益。
2、正確執行國家和地方工程建設法規、規范和標準,自覺履行工程委托合同中承諾的義務并承擔約定的責任,做到“守法、誠信、科學、高效”,為委托單位提供滿意的服務。
3、以公司為家,以效益為本,同心同德,關心和支持公司的建設和發展,維護公司信譽,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和公司利益的事。
4、員工不得在政府機關、工程設計、施工、設備制造和材料供應單位兼職,不得一人多證在多家單位注冊,在工作中不得對該工程有關的設計、施工和材料設備供應等業務進行直接或間接中介活動。
5、獨立承擔委托業務,不得轉讓,更不允許其他單位假借本公司的名義執行業務,不從事超越資質和超越合同權限的活動。
6、自覺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的監督與管理,接受業務指導,不斷提高業務水平。
7、堅持原則,廉潔奉公,不假借職權,貪污舞弊,不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,并自覺抵制社會上不正之風。
8、堅持科學態度,進行獨立工作,并對在職責范圍內簽署的資料文件和處理的事項負責。
9、不泄露工作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,不泄露工程項目需要保密的事項,不泄露在工作中接觸到工程建設相關單位的秘密和專有信息,在發表與工程有關的資料和論文時需征得委托單位、工程建設相關單位的允許。
10、努力學習專業知識,刻苦鉆研業務,不斷更新知識和提高業務水平。
11、遵守公司規章制度,按時上下班,工作時間不干私活,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。工作力求高效,不拖延,不積壓。
12、與同事團結和睦,工作上相互配合。服從上級工作安排,如有不同意見,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形式陳述,一經上級主管決定,必須遵照執行。
13、對委托單位、工程建設相關單位、客戶或來賓應保持謙和禮貌,誠懇友善的態度,對其委托辦理、要求辦理或問詢事項應按規定辦理、答復,不得草率敷衍或無故擱置不辦。
14、注意自身品德修養和儀表,日常言行應文明、誠實、謙讓、廉潔,儀表應整潔,以樹立良好的個人形象。
15、遵守公司行為標準:敬業、誠信、勤勉、進取,做公司模范員工。